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沽源县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广大居民朋友要不断提高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主动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提醒身边人为电动自行车及时登记上牌、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二、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推动者。要主动关注、劝导身边驾乘人员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引导他们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安全头盔;积极争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督促身边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三、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践行者。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没有旁观者,广大居民群众要把文明交通“常记心中”,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践行文明交通行为,主动加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行动中来。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有效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筑牢群众出行的安全屏障,让平安相伴,让幸福相随! 沽源县文明办 2022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