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公共秩序,我县从即日起到9月15日前,利用半个月时间倡导张贴、涂写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清理。之后,将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并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治理城市“牛皮癣”行动中来,建立治理小广告长效机制。1、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半个月时间,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清除、粉刷、覆盖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小广告。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在小区内、楼道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并及时清除小区内、楼道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 3、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主动清理自家门上小广告。 4、综合执法局加大对张贴、喷涂、散发生活服务类小广告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并责令及时清除张贴、喷涂的小广告。 5、对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的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对无照非法经营者,不仅要予以严处,还要追究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相关人员责任。对有照经营户,要实施工商预警警示,对第一次违章的,予以警告;第二次违章的,责令停业整顿;第三次违章的,吊销其证照。 6、公安部门对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涉赌、涉黄、涉毒、私刻公章、伪造票证、非法行医、收售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破,依法严厉打击。要加强城区巡防布控力度,及时查处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及制作、张贴、散发人员的窝点。 7、严格落实沿街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商户要全面清除自己门前小广告。 8、加大对商家营销活动各类宣传单、宣传画管控力度。 9、严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加大对通过散布、张贴非法小广告的非法医疗机构查处、打击力度;严禁地产经纪机构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房地产销售、出租;严厉打击旅行社、导游人员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10、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单位宣传广告发布的规范管理,对利用非法小广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骗取钱财的,严厉处罚。 11、鼓励市民举报张贴小广告者,凡帮助综合执法局、公安部门查获制造假证件(照、印)窝点的有功人员;对现场抓获乱张贴、乱涂写户外广告者的有功人员,将给予一定物资奖励。具体由沽源县整治小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放。举报电话:7621009,或可拍摄照片发送到创城办公共邮箱内(gyxwmcscj@126.com)。 12、各小区分别制作高标准公告栏,为正规小广告提供宣传阵地。 沽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