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关系着城市的发展速度、城与人的和谐程度,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缩影。为进一步增强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摒弃交通陋习,营造文明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县从7月1日起将每周三定为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日。全县将有40个单位的志愿者队伍参与此次活动。劝导行人时应站立在人行横道线一端的人行道上;劝导非机动车时应站立在非机动车停止线一端的人行道上。 3、引导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逆向行驶、不闯 红灯等;
1、参与志愿者服务时不得吸烟、饮食、打电话、聊天等;2、参与志愿者服务要做到举止文明,严禁拉、扯、拽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3、文明劝导,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交警在的交给交警处理,没有交警的岗点及时报警,防止群众围观,造成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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