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沽源县检察院在保护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对沽源县五个小学附近的20余家“小饭桌”进行集中调查,清理、整治问题突出的“小饭桌”。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深入发展,沽源县乡镇居民来县务工的人数大幅上升,跟随父母到县城生活、上学的孩子数量也随之增长,为满足众多家长的需求,校园周边大量的“小饭桌”也应运而生。该院民行干警暗访发现,“小饭桌”的出现虽然解决了部分家长照顾孩子的困难,但“小饭桌”的经营情况良莠不齐,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在检察长的直接部署下,该院成立了由第二检察部、未检、法警三部门组成的“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组,通过勘验现场、询问证人等方式,对上述20余家“小饭桌”进行集中调查。 在前期暗访工作中,为了避免取证工作胡子眉毛一把抓,该院民行干警最终确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为办案依据,制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取证方案,明确了取证方向及取证重点。专项行动组设立两个办案组,每个办案组由一名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一名法警组成,形成了检警共同办案的模式。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每名干警各司其职,办案组通过勘验现场、询问证人等方式获取、固定证据,确保专项活动的取证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对20余家“小饭桌”的调查,该院发现这些“小饭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食品卫生差、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经过分析总结,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无消毒设备、卫生状况不达标、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大部分小饭桌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随后,该院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规范“小饭桌”经营管理。该院的诉前检察建议引起了行政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应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该院民行部门将与该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经营的“小饭桌”进行全面治理,对尚未发现的问题“小饭桌”进行深入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