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沽源县坚持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建立三个机制、打造三个平台、注重三个结合,推动乡风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一、建立三个机制,推动移风易俗有序运行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成立移风易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移风易俗纳入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目标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指标体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整治农村社会不良风气的重要考核内容。成立督查组和暗访组,及时查处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建立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作用,明确“什么事可办”“什么事不可办”“什么事在什么范围办”,使村规民约从“选择性遵守”变为“强制性约束”。 二、打造三个平台,推动移风易俗入脑入心 一是打造宣传平台。在乡镇村设置宣传橱窗、宣传板,创建村级文化墙,绘制“移风易俗”漫画和标语,并利用村里大喇叭反复宣传,营造移风易俗的浓厚氛围。发挥道德讲堂、新风讲堂作用,组织理论骨干深入村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陈规陋习的危害,引导人们追求文明生活方式。二是打造典型平台。充分发挥道德典型示范作用,用榜样力量引领文明风尚。三是打造文化平台。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大批接地气的本土作品,深入乡镇村演出,潜移默化地对村民进行移风易俗教育。 三、注重三个结合,推动移风易俗落地落实 一是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以文明村镇创建为载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移风易俗创建活动。二是与文明家庭创建相结合。以文明家庭“八比八创”评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家风家训普及、家庭文化展示、家庭文明传播、家庭教育引导、文明家庭评比等创建活动,让小家庭传递大美德,用好家风带动好民风。三是与干部作风整顿相结合。制定出台《关于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通过党员干部签责任状、群众举报、媒体舆论监督等形式进行管理,以党风政风带动农村社会风气的好转。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